乌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奋进新征程,法治筑根基。2022年,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坚持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我局坚持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应急管理工作总体规划,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保障法律顾问配备。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行政审批科设置了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执法科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网站上公开。2022年,我局公示行政处罚案件69起,公示率100%。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执法科室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示范文本》和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二是充分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和办案场所进行全程记录,重点包括对亮证执法、现场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的音像记录,并填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音像记录登记表》,并将音像记录储存在光盘中,做到“一案卷一光盘”。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根据《乌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制度》,执法科室作出重大执法或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要经政法科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审核内容,及经过集体讨论作出的决议,2022年,合法性审查案件69起。通过实施案审制度以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手段,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我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及跨部门抽查检查计划,已按计划检查13次,完成率100%。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同时推广应用引导、示范、教育、劝告等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方式,在行政执法中引入柔性的行政指导手段,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坚持依法监管与容错纠错相结合,坚持过罚相当与宽严相济,促进企业依法合规守法办事,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我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要求,一是制定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我局对每一件提交的处罚案卷开展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对提交的拟处罚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三是印发《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乌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小组的通知》(乌应急发〔2022〕41号),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是做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对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后及时整改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五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对把握不准的文件进行讨论研究,取得一致结论,及时报备;六是处理好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根据情况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落实,如发现本厅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任何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根据情况酌情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处分,同时对举报人举报的错误事项按规定进行更正,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2022年,我局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局机关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局党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采用自学和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应急大讲堂、安全生产执法统计等视频培训,举办“安全生产趣味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应急管理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能力。我局结合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人员梳理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按照司法局要求,落实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培训和考试工作,共有19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社会氛围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周等系列活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各类活动宣传期间,在主要街道、社区、公园、广场、大型商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张贴有关活动的横幅、标语、口号,设置公共宣传栏、展示应急救援装备、现场演示急救等方式,并发挥广播自媒体作用,联合乌海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以“应急直播间”网络直播的形式,开展了线上直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全市人民安全意识,有效地传播了安全理念,增强了群众安全防范能力。目前,我局已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案件录入系统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培训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上报系统、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不断更新,执法办案人员录入系统熟练度存在欠缺,信息内容不够规范,导致录入案卷信息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此问题,我局交流和学习培训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基础薄弱,需进一步建设
安全监管点多面广,风险管控难度高。加之机构改革后,划入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多项职能,执法人员力量偏少,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较薄弱。
(三)普法宣传涉及面不足,需进一步扩展
法律宣传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为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还不到位,与法制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准备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升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开展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通过法律法规讲座、集中培训、网上学法、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采取赴先进地区交流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召开执法交流会等方式,紧密联系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各业务科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水平。
二是推动精准高效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执法、严格监管等措施,继续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相关要求,明确市区两级执法管辖权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组织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安全生产信用惩戒力度,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是创新普法教育宣传形式。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宣传教育。在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基本法律的宣贯,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化社会环境。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