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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工程)专项督查信息专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吸取长沙自建房倒塌、兰州塔吊倒塌以及我市5月5日建筑工地涉险事故教训,5月6日至1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对三区人民政府开展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燃气管网改造工程进行实地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情况

  市安委会4月20日下发《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乌安委发〔2022〕6号),要求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工业园区)、行业领域内续建、新建项目(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根据摸底情况开展“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检查,做到“企业负责人、检查人员、部门主要领导、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四级签字),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安全投入生产使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建设施工项目84家次,发现隐患145项,已完成整改72项。

  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累计排查燃气企业16家、各类场站设施648个、管道915.9公里、用户18.78万户、运输车辆43辆,发现问题隐患4607条,已完成整改1908条。二是大力推进燃气管网改造。20.5公里市政中压主管道改造已全部完成,10公里市政中压支线管道改造已完成5.1公里,下一步计划于9月底完成其余5.4公里的支线燃气管网改造施工。115公里庭院低压管道改造已完成37公里,其余管道正在加紧施工改造,预计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工程三是督促餐饮行业加装报警装置。全市4763户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已有1438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覆盖率30.19%。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督促3家瓶装液化气企业建立充装档案推动购气实名制、做到钢瓶流向可追溯严厉打击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窝点、跨区域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2起通过动态监控和上门指导等形式,对4家从事燃气运输企业和43辆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方面。一是重视不足。各区人民政府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足,仅将市安委会文件进行转发,没有针对各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实施。二是底数不清。各区人民政府仅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摸底,对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项目暂未摸清底数,摸底不够细致和全面。三是排查不细。各区人民政府仅对住建部门监管的建设施工项目进行了排查,对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下、施工款1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并未进行监管,也无主管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四是手续不全。目前,工业企业建设工程由相关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为自治区级机构)批复,无法有效兼顾我市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部分项目(如京运通)未受理批复开工,致使项目无开工许可手续。

  (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一是液化石油气经营秩序需进一步规范。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气、倒卖报废钢瓶、无资质车辆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需加大整治力度。二是燃气用户安全意识不强。用户更换老化软管不及时,普遍未安装自闭阀,在燃气管道周边堆放杂物,安全使用燃气宣传还需加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滞后。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完善,城镇燃气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尚不健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投入不足,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滞后,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建设工程安全防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批示指示精神以及5月7日全国、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力抓好四个责任(属地政府责任、主管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安委办督办责任)落实,切实有效强化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防范。二是全力督促任务落实。市安委办将全力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在建工程项目排查整治和燃气管网改造进度,采取定期通报、实地督查等形式,确保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三是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整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隐患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隐患,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倒排工期、打表推进,形成问题整改闭环。四是督促各区履职履责。各区政府要主动研究解决企业建设项目手续问题,明确各类在建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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