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页面
乌海市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案
2024年8月7日,乌海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洗煤厂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查实1名该公司职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动火作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4.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