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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周报 (4月1日-4月7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市安委会办公室积极组织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上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和重大隐患,推动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全市累计派出检查组2236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90家次,发现问题隐患5567项,罚款104.5万元,责令停产整改14家。截至46日,已整改5302项,正在整改265项,整改率95.24%相较4月1日新完成整改387项

  二、自治区安全生产第四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郑光照率自治区安全生产第四督查组到我市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反馈的58项问题,截至46日,已完成整改48项,正在整改10项(海勃湾区夭斯图煤矿的5项问题和海南区危化企业超期服役逐年递增、部分路段缺少电子警察、缺少信号灯、学校一键报警系统老化、视频监控覆盖率低等5项问题)。

  三、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区、各部门排查以及上级督导检查组反馈的重大隐患共11项,截至46日,已整改完毕6项,正在整改5项。(海勃湾区新星煤业、夭斯图煤矿边坡角超设计要求,海南区源通长富煤业边坡角超设计要求,宜化化工石灰石矿未建设露天采场西侧截洪沟、未按设计设置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

  四、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1日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之后,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任务分工立即逐条逐项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针对会议中通报乌海市的问题,制定《关于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报送工作的通知》,规范隐患报送程序和方法,并及时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下一步,市安委办实行“日调度”机制,继续督促各区、各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抓好隐患闭环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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