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开展全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做深做实,切实提升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从业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工伤预防能力,8月4日至8月16日,乌海市应急管理局会同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全市矿山行业工伤预防及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此次培训共分4期开展,参训人员覆盖全市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共计440余人参加。
培训期间,授课老师将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乌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政策文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心理健康及意外伤害现场急救常识等多个方面内容进行培训授课。
通过举办这次培训班,不仅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全面且实用的指导和帮助,还有效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工伤预防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为我市矿山行业筑牢了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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