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5〕43号)要求,根据领导批示安排,经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活动。为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现将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公告如下:
一、反映渠道
举报电话:
0473-6992028(自然资源局)
0473-2020021(应急管理局)
0473-2096016(生态环境局)
110(公安局)
0473-2090858(能源局)
0473-3156860(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3-2097019(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执法一处)
举报邮箱:
whzrzy@qq.com (自然资源局)
whksaqjgk@126.com(应急管理局)
17604736632@163.com(生态环境局)
whsdjzcj@163.com(市场监督管理局)
765846461@qq.com(公安局)
whnyjdlaq@163.com(能源局)
wzxjx1987@163.com(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执法一处)
二、举报范围
1.废弃矿洞未封堵、封堵不彻底或“封而复开”等问题。
2.各类盗采、盗挖矿产资源行为。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提供、处置爆炸物品行为。
4.涉嫌为盗采行为提供爆炸物品、电力、设备等支持的行为。
三、奖励机制
针对举报信息,相关部门核查属实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奖励。
四、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
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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