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页面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其它 浏览次数:

  乌海市应急管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根据局领导人员调动及科室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统筹协调,各科室相互配合,逐项落实各项工作的机制。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重点,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每年撰写述法报告,按要求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理论中心组常态化开展学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

  (二)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除重点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检查组13865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22176家次,发现隐患30589项,已完成整改29727,处罚企业344家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64次,累计罚款3049.518万元,责令停产42家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融入行政执法全流程,确保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执法记录有档可查、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截止目前,法制审核61件(未通过4件)公示52件(涉密1件),公示率100%三是加强法治力量建设。明确政策法规科为独立的法制审核部门,做好各项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配备1名法律专业人员,聘请锐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依法合规行权履职提供基本保障。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印发《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乌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应急系统开展案卷互查工作。参加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考核、市级各部门、盟市互查等3次案卷评查工作,有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案件质量。五是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确保执法人员一律持证上岗。2023年,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集中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我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均已在官网、窗口集中发布,申请人可在网上查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设立依据、咨询投诉电话、救济途径等相关内容。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大力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取消了《领导审批表》等内部审批运行环节及企业与评价公司合同复印件等要求;对企业提交的《评价报告》中涉及的骑缝章、原件已阅章、胶装版不再作为受理的硬性前提,可以在最终备案版补齐。三是压缩审批服务办理时限。实行现场审核预约办理制度,现场审核可根据企业的工作安排进行预约,确保行政审批的无缝对接。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9个工作日,缩减幅度达70%以上。

  (四)突出制度保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印发《乌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乌海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任务清单》等文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任务,厘清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管理,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完善一委三部四个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制定印发《乌海市防汛抗早指挥部工作规则》等文件,实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最新修改情况,对《乌海市应急管理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厘清职权边界,防止权力滥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21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四是坚持包容审慎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事项,对满足各项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予立案查处,已经立案的可不予处罚。五是扎实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印发《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六是加快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及情况通报制度》《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办案制度》等制度,发挥制度约束、规范、引导作用,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职。

  (五)加强法治学习,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习制度,举办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邀请律师和局业务骨干对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进行讲解;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业务法规及相应法律知识等内容。组织全局职工干部和58名持证、取证执法人员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法制教育网平台在线学法,有力保障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不少于40学时。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乌海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邀请各企业负责人到我局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政策解读、约谈通报等工作10余次,开展安全宣传十进活动,坚持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各个环节。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设置咨询台、知识问答、举办文艺晚会等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11004人参加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知识竞答活动。确定2023年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年,印发《乌海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年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区、各部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活动480余次,受众7700余人;面向企业、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861余次,受众2.7万余人;发放制作安全生产宣传产品4000余部,受众4.7万余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有待提高。我局虽然在不断加强法治学习,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学习不透。二是法治宣传缺乏创新。法治宣传仍然较多采取日常宣讲与主题日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虽然采用了一些与群众接触度较高的方式开展宣传,但创新方法不足。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精准。三项制度虽已全面落实,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记录不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公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应急干部的必修课,引导和推动全体干部认认真真、全面系统地学习,确保其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加强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法律法规讲座、集中培训、网上学法、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水平。

  二是创新普法教育宣传形式。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把安全知识及时有效传递给人民群众。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决策行为。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结合工作实践,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修订与上位法不符、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符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相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1121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