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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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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3-11-21 09:43:4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其他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11月17日,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查矿山消防安全隐患,不断加强矿山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年终岁尾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各区、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迅速对监管企业地面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特殊敏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六个方面作出要求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聚焦重点,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住建、行政审批部门要强化对矿山企业地面建(构)筑物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应急、能源、住建、矿山监察、消防等部门,要立即联合对辖区矿山企业地面区域建筑(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领导带头,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监管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四级签字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亲自带队检查和签字,亲自消除监管企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要指导所属煤矿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检查巡查、消防宣传、疏散演练等职责,确保安全自查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四是高度警醒,做好冬季用火用电安全防范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迅速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紧盯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和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宣传,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企业、教育公众。要指导各行业领域针对特定区域场所的火灾风险制作标志标识,指导各行业加强员工消防培训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六是严格值班值守,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火灾险情及时报告。加强高风险场所调研,修订完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开展针对性训练,提升处置能力。指导煤矿企业按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救援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训练演练,确保发生火灾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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