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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2021年度,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为更好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党委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及时调度、研究、决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局属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保证公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为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应急管理局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局领导带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2021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条例。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队伍进行培训,重点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采集相关信息的能力,讲解了政务公开注意事项等。通过培训,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变化,丰富载体,活化形式,夯实责任,切实将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在实处。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对照上级政务公开考核的要求找差距,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规范信息标题,便于群众检索;规范信息正文,避免过多使用附件形式发布信息,规范信息内容排版,改善阅读体验;加强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性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内容要素全面,对政策解读到位,把握信息时效性,对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文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第一时间编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13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发展需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监测能力、公开意识还需增强;部分栏目更新频次有待加强;决策和会议公开形式还需丰富;门户网站信息模块划分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秉持“优质公开”理念,贯彻为民便民原则,努力用政府信息的“公开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一是巩固运用既有经验成果的运用,以运用促提升,以标准促质效,最大化发挥出已有经验成果在政务公开方面的显政作用。二是优化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历史信息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标识有效性或者有效期管理。加强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存在与网站其他版块内容交叉重复的,坚持数据同源,有效衔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及时调整,并标注修订时间。三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积极开展专家解读、视频解读、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形式多维度解读,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提升网民留言办理质效,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鼓励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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