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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需要的文件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4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 浏览次数:

办理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需要的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号令)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二)易制毒化学品治理制度;

(三)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四)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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