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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8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其他 浏览次数: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解读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落实全市静默管理要求,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不给防疫工作添忙添乱,做到防疫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乌海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现将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忠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大对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的安全监管力度,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党的二十大、疫情防控严峻时期坚决在岗在位,各生产经营重要岗位务必不缺位、不断档,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重点领域,提供疫情防控相关安全保障水平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我市现阶段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以及小区下沉疫情防控工作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有限空间等重点环节安全检查,规范设置警示提示标识,畅通应急通道,将安全责任压紧压实、工作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治理,做好入城人员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人员返程安全,特别要抓好防疫应急保障物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危化品、城镇燃气等方面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探索创新开展安全防控新模式,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管生产经营,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坚决不生产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研判当前疫情关键时期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严格生产经营安全条件,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带病强行开工生产,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抢工期、赶进度,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帮助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做到安全有序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特殊作业管控,尤其是化粪池、反应釜、升压站等容易发生中毒窒息的场所要严格作业条件,能不作业的不作业,需要作业的要严格落实提级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在场监护,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克服麻痹大意,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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