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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其他 浏览次数:

    近日,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乌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理解和落实《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2·16”江苏苏州市珍珠湖路1号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4·17”浙江金华武义一企业厂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4·18”北京长峰医院发生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决定立即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出部署。一是落实安全责任,统筹部署安全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依法监管,开展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落实企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二是立即开展重点领域地毯式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高层建筑、卫生医疗机构、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点)、危险化学品等容易发生大火大灾及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场所,迅速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行业、分领域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分类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各镇、街道要广泛发动居民委员会、保安和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网格力量,深入居民楼院、老旧小区、出租屋、沿街门店、和其他不放心不托底场所进行检查,针对消防车通道、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预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三是强化督促整改,提升消防隐患治理质效。各区、各部门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重点查纠解决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违规搭建使用可燃彩钢板建筑、违规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员工宿舍、违规设置灭火逃生障碍物、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设施故障停用、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等隐患问题,对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采取关停、查封、取缔等强制性措施,倒逼隐患整改落实。四是持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力度。各区、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筑牢群防群治消防安全防线。要利用主流媒体、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等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推送消防提示短信、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发动基层工作人员和网格员上门入户开展宣传教育,提示安全用火用电,教授自防自救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同时修订灭火疏散演练预案,组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熟悉演练。养老福利机构、学校、高层建筑、卫生医疗机构等容易发生大火大灾及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场所要在4月底前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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