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责改企业 | 检查日期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 |
007 | 国能乌海硝铵有限责任公司 | 2024.7.22 | 未提供硝酸铵装置、固体硝酸铵仓库(重大危险源)防爆电器检测报告,不符合《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7.1.3.2项的要求。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二档 | 2.5(万元) |
008 |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分公司甲醇厂 | 2024.7.30 | 1、综合加热炉烟囱、转化废锅检修人孔处未张贴受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 2、净化装置燃料气压缩机厂房南侧焦炉气至脱硫罐V1002A的管线压力远传仪表显示0.216MP,现场压力表显示0MPa,现场压力表故障,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5.2.5条的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九条一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十一条一档 | 1.5(万元) |
009 | 乌海市樱花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024.8.21 | 1、缺少教师管理制度,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1.1条的要求; 2、未按照GB/T29639要求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1.2条的要求;3、未能提供理论培训教室租赁合同,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2.1条的要求; 4、电工、焊工、高处作业专职教师没有相关专业背景和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要求,电工和焊工专职教师有交叉,高处作业专(兼)职教师数量不足,金属冶炼2名专(兼)职教师不符合相应专业背景和相应资质证书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3.1条的要求; 5、高处作业实物设备缺少安全绳、安全带,低压电工实物设备未接入安全电压,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6条的要求; 6、档案室不满足防潮要求,高压电工实物设备不全,缺少高压配电柜,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7条的要求; 7、未建立实际操作培训设备设施管理台账,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8条的要求; 8、2024乌海市樱花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特种作业人员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煤气作业初训7期次,计划表排课教师与实际授课教师不符,煤气作业实操授课教师未取得过与所授课程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4条的要求; 9、培训档案未与考试档案分开一期一档存放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7.1条的要求。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百四十条三档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百四十二条一档 | 1.1(万元) |
010 | 内蒙古智阳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2024.8.21 | 1、房屋租赁合同不足3年,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2.1条的要求; 2、专(兼)职教师没有相应专业背景及5年以上实践经验,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3.1条的要求; 3、没有教学评估考核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4.1条的要求; 4、没有课件教材定期更新、审核机制,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4.2条的要求; 5、未配备应急设备设施,未建立应急设备设施台账,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6.4条的要求; 6、未建立实际操作培训设备设施管理台账,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8条的要求; 7、档案室不满足防潮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7.2条的要求; 8、未配备低压电工、高压配电柜、焊工特种作业操作工种实物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7条的要求; 9、培训档案一期一档无期次标明,学员签到考勤管理不规范,线上培训人像抓拍图片未归档,未与考试档案分开存放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7.1条的要求。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百四十条三档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百四十二条一档 | 1.1(万元) |
011 | 乌海市云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24.8.21 | 1、没有安全和应急管理制度,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1.1条的要求; 2、专项应急预案不符合GB/T29639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1.2条的要求; 3、2号多媒体教室培训规模超过50人,面积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中每人1.5平方米的要求,仅有一个安全出口,且安全门向内开启,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2.4条的要求; 4、电工、焊工的专职教师没有相应专业背景和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要求,高处作业的专(兼)职教师数量不符合3名及以上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3.1条的要求; 5、未配备具备学员身份信息录入和识别功能的考勤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6.1条的要求; 6、低压、高压、焊工实物设备未配备,焊工缺少一个工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5.7条的要求; 7、培训档案一期一档考勤签到管理不规范,存在学员替签的情况,计划表排课教师与实际授课教师不符,线上培训人像抓拍图片未存档,培训档案未与考试档案分开存放管理,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第4.7.1条的要求。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百四十条三档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百四十二条一档 | 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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