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间:2025年5月8日
承办人:王伟
案件号:(乌)应急案〔2025〕执法危 5 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乌)应急罚〔2025〕执法危5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7月16日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24000元(贰万肆仟元) |
违法事实 | 洗脱苯工序粗苯管式加热炉(FCB01A、B)富油入口管道增设流量计、煤气管道增设SIS切断阀、蒸汽管道增设调节阀,未履行变更手续,主要负责人雷永奎未实施《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变更管理制度》。 |
违法依据 | 雷永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雷永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1)档裁量阶次A的规定,给予雷永奎作出处人民币24000元(贰万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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