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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事故及安全警示(2022年第36期)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浏览次数:

10月29日-11月6日

20起国内事故通报处理

及国内外典型事故

国内典型事故

 

1、安徽省政府批复结案《马钢炼铁总厂脱硫装置“2·6”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2月6日10时16分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带式焙烧机工程脱硫装置除尘器灰斗发生一起较大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事故D灰斗底部堵塞且顶部严重漏灰的情况下,环保设施托管运营单位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盲目开大返料调节阀,使脱硫系统内的大量脱硫灰短时间集聚在事故D灰斗内,检修人员在事故D灰斗顶部严重漏灰的情况下,冒险开展事故灰斗清堵作业,最终在事故D灰斗内脱硫灰超过灰斗极限承载能力后,灰斗发生崩裂。

 

2、《大亚湾开发区西区街道“8·26”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8月26日,广东惠州大亚湾开发区西区街道龙山六路惠州市欧亚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
当事人姚某违规进行脱钩操作时,出釜摆渡牵引车卷扬机钢丝绳突然断裂,牵引车快速撞击挤压当事人至去皮机钢横梁上,导致其颈部左侧动脉、静脉断裂,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山西省约谈凤凰台煤业“8·5”较大顶板事故责任单位

 

11月2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及相关煤矿处室负责人,对长治市应急管理局、沁源县政府及山西沁源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约谈。约谈指出,山西沁源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3号煤3102胶带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的较大顶板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影响恶劣、教训惨痛。长治市、沁源县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深入剖析事故根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补齐漏洞短板,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反复发生。

 

4、山西一煤业公司发生安全亡人事故 被责令停产整顿

 

10月18日,山西天润煤化集团德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与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责令该公司从即日起停产整顿,并撤销一级标准化等级。

 

5、江西赣州:一店面发生爆炸 1人死亡

10月29日晚8时30分许,江西赣州经开区湖边镇纬一路某店面发生一起爆炸事故。事故致1人死亡,10余人受伤。此次爆炸并非燃气管道泄漏导致,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6、江苏南京:一商场发生火灾

10月29日,南京鼓楼区金盛百货商场发生火灾,现场冒起浓浓黑烟。
10月30日,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火灾明火于凌晨扑灭,火场清理和过火建筑消险等工作正展开,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南京市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达标,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8、云南一天发生两起煤矿事故,10人死亡,一起涉嫌瞒报

 

10月15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兴隆煤矿发生透水,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矿未上报有关情况,并自行组织救援,涉嫌瞒报。据了解,兴隆煤矿越界开采,采用假图纸假密闭逃避监管,与上部巷道贯通,发生较大透水事故,还蓄意瞒报,性质恶劣。今年一些地区接连发生较大以上矿山瞒报谎报事故,反映出一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一味追求利益、不顾安全。

同日,云南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富盛煤矿发生顶板垮塌,当班72人,其中65人撤出,6人死亡、1人受伤。今年以来煤矿顶板事故多发势头明显,顶板事故集中发生在采掘工作面、巷修工作面、运输巷以及巷道交叉点等部位,反映出部分煤矿企业基础管理不规范、顶板管理制度不落实、支护设计不合理,甚至明知顶板管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仍然冒险组织作业等一系列问题。

 

9、安徽省安委办通报“11.3”法兰泄漏燃爆事故

 

11月3日22时27分许,位于滁州市来安县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溶剂回收车间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初步调查,该公司溶剂回收车间乙酸乙酯分层槽进料管道一法兰处发生物料泄漏,1名值班维修工人现场处置时发生爆燃。事故暴露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管理存在漏洞、作业人员违反处置操作规程等突出问题,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

  

 

10、山东东平县发生爆炸事故致1死1伤 

 

11月6日上午9点28分,东平县046县道南天平路西50米处发生爆炸,造成房屋受损。嫌疑人已控制,经初查,涉嫌私自存放爆炸物品,具体原因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1人死亡,1人重伤,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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