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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支队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6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华冶煤焦化有限公4.30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乌海市煤焦化企业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一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是否真实有效、所操作的项目类别是否与操作证所注明的类别一致;二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相关档案;三是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四是特种作业环境的确认以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情况。

    在5月8日对乌海市广纳煤焦化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未按规定进行每2小时监测;动火作业证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培训。                     

    在5月14日对乌海德晟煤焦化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动火作业证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培训,缺少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的培训内容;临时用电作业证及高处安全作业证现场未见相关培训内容。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执法支队已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进行特殊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时要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并要求以上企业立即开始修订特殊作业前的相关培训内容,执法支队将对其中涉嫌违法行为拟立案处罚。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市发展营造更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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