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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续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4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67日至614日,包头市、阿拉善盟的专项督导检查组分为三组,对我市的4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消地协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认真对标对表对我市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本质安全设计、运行操作、作业安全、设备管理、电仪管理、消防与应急处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共录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问题隐患127项。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逐项提出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指导企业尽快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同时,我市由应急管理局及消防救援支队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包头市20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也进行了检查,6月13日我市赴包头互查工作组也已完成互查任务,共排查隐患80余项,已及时移交至包头市应急管理局。通过不同视角的互检互查活动,既提升了监管部门排查安全隐患的能力,又利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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