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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领导决策、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的重要基础依据,岁末年初,正值防疫防汛重点时段期间,为进一步抓好我市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现将《关于赤峰市、呼和浩特市灾害事故信息迟报情况的通报》(内安委办〔202170号)、《内蒙古自治区应急厅近期信息报送工作提示2021年11月24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值班情况做以下通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改,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2021年,乌海市应急指挥中心利用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共向三区应急管理局下发5次通知,包含3起灾害预警信息和2次应急值班工作通知各区均有未按照时限要求接收通知公告和未按时反馈落实跟进情况的现象。其中:海勃湾区多次未接收通知公告,应急值班形同虚设;乌达区1次未接收,多次未反馈落实跟进情况;海南区虽均已接收,但未及时做出反馈。

  各区应急管理局设立应急值班室目的是为了实现24小时应急值守,但在应急系统事件信息、通知、公文等接报工作上仍存在接收滞后、内容反复修改上报、续事件信息内容掌握不全面,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等问题充分暴露出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在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中存在重视程度不足、制度执行意识不强、责任规范落实不到位、信息报告流程不畅等突出问题。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现就做好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紧急强调如下:

  一、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 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职责。各区应急管理局要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深刻理解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接报的重要性。要不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协调,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要做到事故信息归口传递,严把信息审核关,加强值班人员培训,确保传递客观、真实、有效的信息。
  • 进一步规范信息接报工作。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和森林火灾及紧急突发事件等信息的接报工作。厘清突发事件信息接报、事故直报信息上报和工矿商贸事故快报工作的关系,要健全接报流程,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反应敏捷、运行有序、处置及时。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时刻关注“乌海市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下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通知,按照上级要求,确保在5分钟内接收处理并作出反馈,超出5分钟视为未按规定接收同时要密切关注应急值守电话,响三声未接视为脱岗。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然灾害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等规定按时上报事故信息,要力争事发后1小时内利用电话、传真和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等方式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送事故信息。原则上,电话报告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完成,纸质信息上报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2小时,并做好先期处置和跟踪续报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国家要求,做好事故直报信息和工矿商贸事故快报上报工作。在事发后2小时内完成“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信息上报工作,并于24小时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报送工矿商贸事故快报的上报工作,超出规定时限则视为迟报。

  • 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审核及联动报送机制。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上报信息,杜绝数字不准确、语句不通顺、条理不清楚、格式不规范及反复修改上报等现象。要主动健全部门之间突发事件信息会商机制,加强与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报送联动工作,要进一步拓宽事故信息收集报告渠道,密切关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事故信息和舆论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积极把握事故信息报送主动性,特别是按规定及时报送较大以上涉险事故以及新闻媒体披露和社会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包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燃烧、爆炸、泄漏等事故。要加强事故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信息收集、研判、上报、回应机制,保证突发事件信息内容准确和报送口径一致,防止出现漏报和信息倒流情况。
  • 不断加强信息报送责任追究。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汲取“12.28”灾情信息迟报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好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坚决纠正本系统内的值班值守不到位、预警信息不处置、事故事件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现象。

  市安委办加大对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工作的考核力度,今后,凡出现迟报、漏报、借故缓报、隐瞒不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由单位“一把手”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当面检讨,说明原因,并提供书面检讨报告对迟报、漏报、谎报、借故缓报、隐瞒不报突发事件信息,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谎报或阻挠、干扰紧急信息报送的,以及在紧急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年终政绩考核扣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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