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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推动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索  引  号: 11150300761055479D/2020-0006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 安全
概       述: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推动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4-23 11: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推动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0-04-23 11:01: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20年2月20日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立、副局长王天佐、调研员于金贵、执法支队以及危化科负责人对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领导进行约谈。为了落实乌海市应急管理局约谈会议的精神,2月21日,在西来峰分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公司总经理姜英利主持召开了安全管理提升启动会。副总经理樊占文、郭亮东及西来峰分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目的是推动西来峰分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整改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会议通报了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在2019-2020年度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西来峰分公司焦化厂厂长王兴海、焦油厂厂长范海彪、甲醇厂厂长王维刚、硝铵公司厂长李健以及西来峰分公司总经理刘金海分别做整改表态发言。

  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总经理姜英利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立即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和整改工作;二是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要有担当精神,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要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要严格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活动,建立教育培训奖惩制度,对考试不合格的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五是要加强外委施工人员管理,建立“十个必须两个严格”的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外委施工作业中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会上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文烽对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一是要充分运用好执法检查和安全评估诊断结果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不能就事论事,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待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查明分析隐患存在的根本原因,让全体员工受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评力度,将责任制落实到个人、班组、车间。二是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实行“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严管”不仅对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令以及规章制度实行严管,还要对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的《法人安全生产履职清单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企业“风险研判、隐患排查、标准化动态达标”三报告制度的通知》,特殊作业十项规定,消防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把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纳入监管范围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重罚”是对同类的安全隐患,反复发生的单位,要取上限进行处罚。另外,对相关责任人也要给与相应行政处罚,加强对被处罚人的警醒教育作用。

  此次动员会将推动西来峰分公司各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提升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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