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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作者:应急管理局 来源: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及自治区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乌海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西街43号邮政编码:016000,电话:0473—39985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救灾和安全生产领域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主动公开

  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应急预警提示信息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公开公示;二是做好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结果以及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等相关信息公示公开;三是做好部门财政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公开。据统计,2023年共发布信息更新471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269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49条,解读信息发布53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起,按时办结率100%。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取任何依申请管理信息处理费用。2023乌海市应急管理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严守政务公开宣传意识形态阵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确保不出差错,乌海市应急管理局一直对政务公开宣传内容开展仔细严查,及时更正错敏词及错别字,对政务新媒体刊发的内容严格把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同做好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年6月份我局开展主题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开展安全常识、应急技能、法律法规普及等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开展学习宣传活动1500余次,发放制作宣传产品4000余部,受众9.2万余人,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除此之外,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等工作信息,本年度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乌海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量1457订阅数535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创新,新媒体宣传途径不够多样,政务信息内容可读性不强感染力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公开信息不完整、应公开却未公开现象。

  (二)改进情况和措施

  一是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拓展使用监督电话、网上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新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普及性和便民性。二是对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整改,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具有时效性政务公开信息,认真梳理完善相关职能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应发尽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相关情况。我将继续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打通政府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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